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基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氨氮(征求意见稿)》,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反馈至法规与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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