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基准《湖泊营养物基准—中东部湖区(征求意见稿)》,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0年3月20日前反馈至法规与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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