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关于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会同生态环境厅共同起草了《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将书面意见于2020年12月8日前发送至tzhc2019@1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吴宪璋
电 话:0471—4632303
附件: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