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档案移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19〕114号)文件要求,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档案移交和管理实施方案》,并对全站档案管理和归档情况进行了汇总和情况上报。
自建站以来,包头站档案管理工作一步一个台阶,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但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尚不能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影响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后包头站将继续按照垂管档案交接要求,逐步形成数字化档案,为机构改革和档案入馆等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