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精神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40号)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我院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征求了相关厅局及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意见,在对“基本思路”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完善规划编制工作,向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相关厅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工作。下一步,我院将按照各部门反馈意见及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