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项目批准文号:内财购备字[2019] 18542 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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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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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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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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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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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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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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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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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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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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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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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环保系统运维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12-5 下午14:3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 6813室
开标时间:2019-12-5 下午14:3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 6813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金鹏
联系电话:0471-4633024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