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11月16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16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463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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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0100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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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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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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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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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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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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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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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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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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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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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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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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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发电机组,配2×2935t/h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流煤粉锅炉。工程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单塔双循环+托盘+高效除雾器)工艺,经处理后的烟气由一座240米高烟囱排放。 本项目设计煤种(校核煤种1、校核煤种2)燃煤量约497.20(552.20、510.07)万吨/年,燃煤的收到基硫分为1.27(0.97、1.94)%、收到基灰分为15.35(18.24、9.7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18.03(16.54、17.87)兆焦/千克,建设两个全封闭条形煤场,可贮煤量约21×104t,可供本工程2×1000MW机组BMCR工况下燃用10天;脱硫剂为石灰石粉,设计煤种(校核煤种1、校核煤种2)石灰石粉消耗量为20.24(17.16、31.68)万吨/年;脱硝采用尿素,尿素消耗量为4686吨/年。
工程总投资为63.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5242.98万元,占总投资的8.73%。锅炉年利用小时数5500h,年发电量110亿kw·h,劳动定员140人。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国家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内能电力字[2019]627号)对项目进行了核准。本项目已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庙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0]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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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单塔双循环+托盘+三级高效除雾器)工艺处理后经240 米高烟囱排放;原煤转运及灰渣储运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
新建2×12m3/h脱硫废水处理站,采用低温多效闪蒸系统配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工艺,经低温多效闪蒸系统处理后凝结水回至锅炉补给水系统,浓液经三联箱(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干灰拌湿;生活污水、含煤废水、锅炉补给水处理排水依托国电双维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噪声采用基座减震,厂房隔声等污染防治措施。
厂内设置灰库、渣库、石膏库并依托国电双维电厂危险废物贮存间对固体废物进行临时贮存。一般固体废物首先立足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集中送厂家回收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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