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17 年基站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17 年布局规划建设14472个基站,建设地点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所辖12个盟市,其中,阿拉善盟355个、巴彦淖尔市1000个、包头市1396个、赤峰市1463个、鄂尔多斯市1389个、呼和浩特市2250个、呼伦贝尔市1834个、通辽市1524个、乌海市436个、乌兰察布市1059个、锡林郭勒盟1029个、兴安盟757个。
二、你公司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周边环境现状进一步优化基站选址,尽可能降低基站建设、运行对周围环境和公众的影响。
(二)基站选址、建设应落实《报告》提出的基站保护距离控制措施和要求。
(三)基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电磁辐射水平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要求。
(四)基站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凡群众投诉强烈的,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改进措施,妥善处置群众合理诉求。
三、项目建成并经验收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我厅委托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