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351U/2020-1623738 | 主题分类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 2020-06-18 00:00:00 |
文 号 | 内环办〔2020〕116号 |
各盟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20〕79号)要求,我厅近期将对全区空气质量自动站、水站以及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分组情况
(一)第一组(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
组 长:沙日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
成 员:齐小娟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室主任
孙梦君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干部
张燕青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专家2名
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专家1名
自治区驻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专家2名
联络员:孙梦君(联系电话:13734817020)
检查时间:2020年6月-7月
检查盟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
(二)第二组(空气站)
组 长:狄瑞芬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二级调研员
成 员:关塔拉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干部
任远哲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主任
王子威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络员:关塔拉 (联系电话:13654880190)
检查时间:2020年6月-7月
检查空气站点: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固阳县人社局;兴安盟扎赉特旗国税局、阿尔山市民广场;通辽市开鲁县环保局。
(三)第三组(水站)
组 长:岳彩英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成 员:孙梦君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干部
孙文静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谢志磊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房 强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韩见弘 自治区驻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卢振国 自治区驻包头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络员:孙梦君(联系电话:13734817020)
检查时间:2020年6月-7月
检查水站: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上都河、乌海市乌海湖、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居延海、赤峰克什克腾旗达里诺尔湖、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乌兰察布市岱海、呼伦贝尔市呼伦湖。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检查的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结合现场抽测;自动站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结合质量核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20〕79号)附件1、附件2。
检查行程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检查组要认真履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检查过程中,应如实反映核查结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有关工作纪律。
(二)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应充分认识此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提供车辆、规划路线,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检查时配合开展现场执法。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