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351U/2020-1626439 | 主题分类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 2021-12-25 10:20:00 |
文 号 | 内环发〔2020〕193号 |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3号)部署,我区作为全国第二批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19个省份之一,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发布。2018年9月我厅启动了“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经广泛收集资料、认真研究撰写、组织专家论证、专题会议研究、积极征求意见,形成了包括研究报告、准入清单、图集、数据、文本为主要内容的“三线一单”成果,于2020年10月30日通过了生态环境部审核。按照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征得生态环境部同意后,我厅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的有关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送审稿)》,经自治区政府2020年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呈报,请自治区政府审定。如无不妥,提请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专此请示。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