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生态环境厅在北京中日环境友好中心,由国家固管中心组织专家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专家征询意见会,研究《规划》修改完善事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莫晓莲出席会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管理技术中心、清华大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处和固土中心、内蒙古清创环保科技公司有关人员参加。
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管理技术中心和清华大学专家对《规划》提出了全面、细致的修改意见。会议要求一是要确保规划的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对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十四五”建设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二是《规划》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新修订的固废法和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的有关内容融入《规划》,以碳达峰、碳中和和能耗双控为契机,引导和规范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布局和建设,补齐我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三是《规划》应统一格式,明确目标、指标和任务清单,对征求意见情况要逐条梳理,明确采纳意见情况,并附理由说明,同时抓紧修改完善《规划》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