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旺盛,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刘国才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王旺盛在讲话中对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长期以来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合作正值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向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转型的重要时期,双方应抓住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结合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合作推进生态环境科研平台建设,强化重大项目对平台建设的持续支撑作用,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全方位、深层次开展交流合作,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刘国才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度重视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支撑工作,在以往合作基础上,今后将着重强化点上支撑与区域服务相结合、被动满足需求与主动谋划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解决具体环境问题与推进内蒙古中心任务相结合,全力支持美丽内蒙古建设。希望双方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切实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科研平台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破解绿色发展难题作用,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更好保障。
双方一致同意,下一步将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通过党建引领、长期合作、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在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支撑、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度合作,以科技赋能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裴大实,厅综合处、自然生态保护处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维新、孔令辉,办公室、科技处、成果转化中心、生态中心等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参加签约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