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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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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77家企业进行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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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