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自治区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7-11 00:00】  【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打印】  【
 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财政厅制定了《自治区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