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环提〔2022〕19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218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农工民主党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第021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流水号358、270并入)》收悉。感谢贵委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厅职责职能,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且保持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但农村牧区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一、我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
一是规划先行,摸清底数。2019年起,相继印发实施《自治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区行政村生活污水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农村牧区生活污水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指导全区94个涉及治理任务的旗县编制县域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基础支撑。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近郊的农村牧区延伸;距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建设必要的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并通过农田林草灌溉、景观补水等方式就近回用;人口集中度较低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并优先鼓励资源化利用,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提高治理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推动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乡村生态振兴。一是积极对接住建、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的有效衔接,指导盟市、旗县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二是持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提升农牧民生态文明意识,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希望贵委持续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签发人:杨 劼
联系人:刘晓波
电 话:(0471)4632459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3日
内环提〔2022〕19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218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农工民主党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第021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流水号358、270并入)》收悉。感谢贵委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厅职责职能,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且保持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但农村牧区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一、我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
一是规划先行,摸清底数。2019年起,相继印发实施《自治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区行政村生活污水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农村牧区生活污水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指导全区94个涉及治理任务的旗县编制县域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基础支撑。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近郊的农村牧区延伸;距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建设必要的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并通过农田林草灌溉、景观补水等方式就近回用;人口集中度较低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并优先鼓励资源化利用,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提高治理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推动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乡村生态振兴。一是积极对接住建、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的有效衔接,指导盟市、旗县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二是持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提升农牧民生态文明意识,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希望贵委持续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签发人:杨 劼
联系人:刘晓波
电 话:(0471)4632459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