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4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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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环提〔2022〕7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0217号提案的答复

万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力量 提升内蒙古生态治理水平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探索推进生态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区在生态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并将进一步推进落实。

一、继续优化完善覆盖典型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监测网络,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评估体系

目前,我区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不断完善,生态状况遥感监测覆盖全区12个盟市89个县域,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覆盖10个盟市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和生态建设修复区的159个监测点位。2021年,我厅探索建立“一站多点”式的生态质量监测网,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共享研究定位站点,在优化原有监测样地基础上,以定位研究站固定样地为核心,在不同植被类型典型区域增设多个现状样地开展生态监测,2022年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我厅从2011年开始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截止2021年被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从35个增长到43个,共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73.5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快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建设,一是大力推动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和高校间的合作与央地共建,继续推动“一站多点,联合监测”的生态监测工作模式,构建覆盖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沙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二是结合卫星遥感和无人机遥感监测数据,加强生态遥感解译分析和地面验证。三是继续完善生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基于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生态胁迫等,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区域生态系统质量状况及变化。基于物种多样性现状、重要物种保护现状及外来入侵种现状等监测,掌握全区及盟市生物多样性现状状况。四是建立并落实区域生态质量指数(EQI)评价与报告制度,按年度开展全区、盟市、旗县及典型区等不同尺度不同范围生态质量评价,发布评价报告。

二、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推进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

2015年以来,内蒙古生态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得到快速提升,陆续开发了“内蒙古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内蒙古生态地面监测系统”“内蒙古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数据管理平台”“植物标本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系统初步实现了生态监测业务流程化处理,统一存储生物多样性调查、分析和结果数据。为全面提升内蒙古生态监测能力建设水平,2019 年在已有各类业务系统基础上,整合建成“内蒙古生态综合监测监管系统”,统一梳理各业务内在逻辑关系,实现了业务数据的连通和共享。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信息化优势,遵循“大生态、大数据、大系统”的总体要求,打造生态之窗大数据平台,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推进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整合与互联互通,强化数据挖掘与综合评价,聚焦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化建设及政务系统融合应用等现实问题,通过建设一体化数字生态绿色底座,赋能内蒙古“数字+生态”深度融合发展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一盘棋”部署,建立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联通的“一网统管”新模式,增强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评估与预警技术体系,建立全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评估预警平台,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平台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掌握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受威胁因素及预警潜在威胁因素,为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精准技术服务,从而增强生态监测预警体系预警能力。

人:杨  劼

人:阿永嘎       

联系电话:18947915866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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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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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的答复

2022-11-14 13:4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环提〔2022〕7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0217号提案的答复

万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力量 提升内蒙古生态治理水平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探索推进生态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区在生态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并将进一步推进落实。

一、继续优化完善覆盖典型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监测网络,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评估体系

目前,我区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不断完善,生态状况遥感监测覆盖全区12个盟市89个县域,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覆盖10个盟市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和生态建设修复区的159个监测点位。2021年,我厅探索建立“一站多点”式的生态质量监测网,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共享研究定位站点,在优化原有监测样地基础上,以定位研究站固定样地为核心,在不同植被类型典型区域增设多个现状样地开展生态监测,2022年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我厅从2011年开始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截止2021年被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从35个增长到43个,共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73.5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快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建设,一是大力推动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和高校间的合作与央地共建,继续推动“一站多点,联合监测”的生态监测工作模式,构建覆盖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沙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二是结合卫星遥感和无人机遥感监测数据,加强生态遥感解译分析和地面验证。三是继续完善生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基于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生态胁迫等,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区域生态系统质量状况及变化。基于物种多样性现状、重要物种保护现状及外来入侵种现状等监测,掌握全区及盟市生物多样性现状状况。四是建立并落实区域生态质量指数(EQI)评价与报告制度,按年度开展全区、盟市、旗县及典型区等不同尺度不同范围生态质量评价,发布评价报告。

二、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推进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

2015年以来,内蒙古生态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得到快速提升,陆续开发了“内蒙古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内蒙古生态地面监测系统”“内蒙古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数据管理平台”“植物标本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系统初步实现了生态监测业务流程化处理,统一存储生物多样性调查、分析和结果数据。为全面提升内蒙古生态监测能力建设水平,2019 年在已有各类业务系统基础上,整合建成“内蒙古生态综合监测监管系统”,统一梳理各业务内在逻辑关系,实现了业务数据的连通和共享。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信息化优势,遵循“大生态、大数据、大系统”的总体要求,打造生态之窗大数据平台,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推进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整合与互联互通,强化数据挖掘与综合评价,聚焦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化建设及政务系统融合应用等现实问题,通过建设一体化数字生态绿色底座,赋能内蒙古“数字+生态”深度融合发展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一盘棋”部署,建立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联通的“一网统管”新模式,增强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评估与预警技术体系,建立全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评估预警平台,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平台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掌握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受威胁因素及预警潜在威胁因素,为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精准技术服务,从而增强生态监测预警体系预警能力。

人:杨  劼

人:阿永嘎       

联系电话:18947915866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