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环提〔2022〕18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180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建国会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第0180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且保持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但农村牧区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一、我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
一是规划先行,分类推进。自治区先后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指导盟市、旗县根据区域、人口规模、产排污情况、运维成本等因素科学选择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切实提高治理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截至2022年8月底,全区已累计完成2593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3.5%。
二是制定标准,规范运行。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依据实际情况,分类分级规定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排放控制要求,合理制定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制定实施《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南》,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要求各旗县采取严格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积极对接住建、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二是完成《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编制,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工作。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推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好的经验。
三是加强资金政策支持。根据各盟市治理行政村数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当年任务量,进行奖补资金分配。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希望贵委持续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签发人:杨 劼
联系人:刘晓波
电 话:(0471)4632459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3日
内环提〔2022〕18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180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建国会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第0180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且保持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但农村牧区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一、我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
一是规划先行,分类推进。自治区先后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指导盟市、旗县根据区域、人口规模、产排污情况、运维成本等因素科学选择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切实提高治理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截至2022年8月底,全区已累计完成2593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3.5%。
二是制定标准,规范运行。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依据实际情况,分类分级规定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排放控制要求,合理制定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制定实施《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南》,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要求各旗县采取严格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积极对接住建、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二是完成《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编制,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工作。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推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好的经验。
三是加强资金政策支持。根据各盟市治理行政村数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当年任务量,进行奖补资金分配。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希望贵委持续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签发人:杨 劼
联系人:刘晓波
电 话:(0471)4632459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