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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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环提〔2022〕22号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35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

《关于“内防外控”“生物治理”呼伦湖水生态修复治理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提出的“专题开展呼伦湖水质治理问题攻关研究”“尽快建立蓝藻监测预警体系”等建议我们完全同意,现结合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自治区始终高度重视“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我厅作为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单位,积极指导帮助呼伦贝尔市强化治理保护科技支撑,指导地方持续开展呼伦湖背景值研究工作,推动科学保护治理。2019年4月,委托中国环科院编制了《呼伦湖水环境问题诊断及背景值确定报告》,提出了呼伦湖水质改善目标建议,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中予以采纳。积极与中国环科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国家科研机构沟通对接,搭建科研交流平台,委托相关科研机构先后开展了《呼伦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呼伦湖水生态环境状况、成因分析和评价建议》《呼伦湖水质提升达标方案》等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及专家咨询意见表明:“呼伦湖属寒旱区内流型湖泊,高纬度寒冷区森林和草甸植被覆盖率高,大量枯枝落叶进入河流水体,导致在特定条件下水体表现出较高的有机污染特征,但水体生化需氧量很低,溶解氧和透明度很高,水生生态系统依然呈健康状况。受寒旱区背景值影响,导致pH值、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偏高,但尚未发现对生态系统健康产生显著影响”。从水质监测数据看,近年来呼伦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流域生态状况稳中趋好,鸟类、鱼类种类和数量均有所增加,大型肉食性鱼类黑斑狗鱼也开始出现。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呼伦湖等湖泊水质评价考核方法的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对呼伦湖不开展水质评价考核,试点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和富营养化监测评价考核。同年8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试点考核方案,明确基于2021-2023年监测数据,从水生生物、生境、富营养化、水质理化状况等四个方面对呼伦湖开展考核评价,呼伦湖成为国家首个开展水生态评价考核的试点湖泊。我厅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了2021年度呼伦湖水生态监测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2022年度各项监测任务。在水华防控方面,指导呼伦贝尔市提前谋划呼伦湖蓝藻水华防控工作,将呼伦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试点项目、呼伦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项目纳入《“十四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分别由生态环境部卫星应用中心及南京环科所承担,目前2个项目均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呼伦贝尔市制定完善水华应急防控预案,指导科学开展蓝藻水华预警防控工作。呼伦贝尔市组织全面开展呼伦湖湖区及岸线巡护管护、水华防控、科普宣传等工作,完成了蓝藻水华野外高频观测实验和综合天地一体化监测实验,购置2艘捞藻船,在水华发生时开展人工打捞作业,切实提高蓝藻水华预警及应对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职能职责,督促呼伦贝尔市加快推进“十四五”呼伦湖治理实施方案中呼伦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试点项目、呼伦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同国内科研机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对自治区指导帮扶,依托中国环科院、部卫星应用中心、南京环科所等科研机构技术优势,指导呼伦贝尔市深入开展呼伦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问题攻关研究,为持续推进呼伦湖水生态环境修复和蓝藻水华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人:  劼

人:

联系电话:0471-4632248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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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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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53号提案的答复

2022-11-14 14: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环提〔2022〕22号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35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

《关于“内防外控”“生物治理”呼伦湖水生态修复治理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提出的“专题开展呼伦湖水质治理问题攻关研究”“尽快建立蓝藻监测预警体系”等建议我们完全同意,现结合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自治区始终高度重视“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我厅作为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单位,积极指导帮助呼伦贝尔市强化治理保护科技支撑,指导地方持续开展呼伦湖背景值研究工作,推动科学保护治理。2019年4月,委托中国环科院编制了《呼伦湖水环境问题诊断及背景值确定报告》,提出了呼伦湖水质改善目标建议,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中予以采纳。积极与中国环科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国家科研机构沟通对接,搭建科研交流平台,委托相关科研机构先后开展了《呼伦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呼伦湖水生态环境状况、成因分析和评价建议》《呼伦湖水质提升达标方案》等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及专家咨询意见表明:“呼伦湖属寒旱区内流型湖泊,高纬度寒冷区森林和草甸植被覆盖率高,大量枯枝落叶进入河流水体,导致在特定条件下水体表现出较高的有机污染特征,但水体生化需氧量很低,溶解氧和透明度很高,水生生态系统依然呈健康状况。受寒旱区背景值影响,导致pH值、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偏高,但尚未发现对生态系统健康产生显著影响”。从水质监测数据看,近年来呼伦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流域生态状况稳中趋好,鸟类、鱼类种类和数量均有所增加,大型肉食性鱼类黑斑狗鱼也开始出现。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呼伦湖等湖泊水质评价考核方法的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对呼伦湖不开展水质评价考核,试点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和富营养化监测评价考核。同年8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试点考核方案,明确基于2021-2023年监测数据,从水生生物、生境、富营养化、水质理化状况等四个方面对呼伦湖开展考核评价,呼伦湖成为国家首个开展水生态评价考核的试点湖泊。我厅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了2021年度呼伦湖水生态监测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2022年度各项监测任务。在水华防控方面,指导呼伦贝尔市提前谋划呼伦湖蓝藻水华防控工作,将呼伦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试点项目、呼伦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项目纳入《“十四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分别由生态环境部卫星应用中心及南京环科所承担,目前2个项目均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呼伦贝尔市制定完善水华应急防控预案,指导科学开展蓝藻水华预警防控工作。呼伦贝尔市组织全面开展呼伦湖湖区及岸线巡护管护、水华防控、科普宣传等工作,完成了蓝藻水华野外高频观测实验和综合天地一体化监测实验,购置2艘捞藻船,在水华发生时开展人工打捞作业,切实提高蓝藻水华预警及应对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职能职责,督促呼伦贝尔市加快推进“十四五”呼伦湖治理实施方案中呼伦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试点项目、呼伦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同国内科研机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对自治区指导帮扶,依托中国环科院、部卫星应用中心、南京环科所等科研机构技术优势,指导呼伦贝尔市深入开展呼伦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问题攻关研究,为持续推进呼伦湖水生态环境修复和蓝藻水华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人:  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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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71-4632248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