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
徐永明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虎元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爱群同志聘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保生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职务(副处级),主持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工作;
任文军同志聘任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职务(正科级);
隋文力同志任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职务(正科级);
刘瑛霞同志任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年4月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