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培训会议精神,发挥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监督作用,1月25日,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讲座。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人事处处长乌兰同志组织领导干部共同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即“两项法规”),对2019年集中填报要点进行了梳理和解读。
“两项法规”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思想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总结以往实践经验形成的管党治吏新制度成果,是解决干部管理监督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从严管理监督新常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8项“家事”、6项“家产”要牢记于心,对容易忽略的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事项要引起重视,对“共同生活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概念要明晰,对“家事”出现变化应当在事后30日内按照规定报告的要求要熟记,填报时要与家属做好沟通,做到不漏项、不漏报、不瞒报。
为贯彻落实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培训会议精神,发挥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监督作用,1月25日,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讲座。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人事处处长乌兰同志组织领导干部共同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即“两项法规”),对2019年集中填报要点进行了梳理和解读。
“两项法规”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思想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总结以往实践经验形成的管党治吏新制度成果,是解决干部管理监督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从严管理监督新常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8项“家事”、6项“家产”要牢记于心,对容易忽略的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事项要引起重视,对“共同生活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概念要明晰,对“家事”出现变化应当在事后30日内按照规定报告的要求要熟记,填报时要与家属做好沟通,做到不漏项、不漏报、不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