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摸排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民政部、中央统战部等12个部、委、局《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民函〔2019〕32号)要求,自治区民政厅等13个厅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2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此项工作的工作目标、摸排范围、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
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摸排,基本掌握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情况,进一步巩固公墓管理及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摸排范围:一是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二是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幕、活人墓及建立或会服的宗教墓地。三是对2018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四是殡葬领域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3月22日至4月15日),全面摸底排查(2019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开展随机调研(2019年5月1日至6月20日),总结经验做法(2019年6月21至6月30日)。
工作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我厅及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19〕162号)文件,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及时开展摸排工作,严厉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梳理汇总摸排情况,经部门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