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河流域警示片第1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7日。
附件: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整改任务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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