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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呼和浩特市并召开督察动员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4月7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呼和浩特市并召开督察进驻动员会。督察组组长赵江涛、副组长范明师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包钢进行了进驻动员,市委副书记、市长贺海东主持会议。

赵江涛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是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

  赵江涛强调,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按照工作安排,此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督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上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包钢表示,本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呼和浩特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全市上下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站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高度认真对待督察工作,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全力配合督察,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督察工作有序开展。要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决抓好督察问题整改。要深化督察成果运用,系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美丽内蒙古建设首府新篇章。

会上,范明师强调,要形成“三个共识”协同推进,坚持“三个原则”边督边改,强化“三个公开”取信于民,做好“三个统筹”科学精准,明确“三个承诺”严明纪律;同时,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提出要求,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5天。进驻期间(2024年4月7日—5月1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71-3386969(受理群众举报时间为每天8∶00—20∶00),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856号邮政信箱

      自治区督察组全体成员,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旗县区党政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