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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自动监测仪器2个小时测试一次混合样是否违反HJ355-2019规定因此而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10-0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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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已于20171124日废止。

在目前通用的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中明确提到:连续排放时,每日从零点计时,每 1 h 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如:每 15 min 采一次样,1 h 内采集 4 次水样,保证该时间段内采集样品量满足使用),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连续排放平均浓度。因此,目前应当按照行业规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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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