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建立全球发展项目库是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宣布的落实全球发展倡议32项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汇聚国内外发展合作资源,搭建推进全球发展倡议、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务实合作及成果展示平台,该项举措由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牵头落实。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请各盟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所报项目须契合全球发展倡议八大重点合作领域中的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领域及内涵,项目信息均需可公开(详见附件1)。
二、申报类型
项目库包括成果库和孵化库。2022年6月以后立项、正在实施或实施完毕的项目可申报成果库(填写附件2);目前未完成立项且有意对接资源开展三方或多方合作的项目申报孵化库(填写附件3,样表电子版可在国合署官网下载)。
三、相关要求
各盟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材料接收、初核及推荐工作,并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申请表/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一推荐至自治区外事部门申报入库,本通知长期有效。对于入库项目,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政策协调、资金等方面支持,同时,将定期搜集入库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请予配合。
联系人:刘子钰 联系电话:0471-4632301
电子邮箱:nmgydqhc@126.com
附件:1.全球发展项目库准则(试行)
2.成果库项目申请表
3.孵化库项目申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