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公共监测工作。2026年2月1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等8个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依次介绍本领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现状、工作进展、制度举措及实际成效,并就统筹优化监测布局、跨部门业务协作、监测信息共享、监测数据互认等方面的需求与建议进行了充分交流。会议强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是依法履职、提升监管效能的内在要求,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牵头会同各与会单位,系统梳理全区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数据共享、监测信息发布等工作情况,强化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性、科学性、权威性,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科学实施生态保护补偿、优化产业布局等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