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加快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美丽内蒙古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支撑,2026年4月28日—2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鄂尔多斯市举办了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政治引领、业务提升双重目标,牢牢把握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向,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与挑战,系统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培训邀请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权威专家授课,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开展政策解读,聚焦监测质量管理、业务系统应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社会化监测机构监管等关键业务开展专题培训。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及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围绕监测能力建设、应急监测等作典型经验交流,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培训期间,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与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围绕盟市监测能力建设深入研讨,对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再部署、再推进;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与各驻盟市分站围绕环境质量监测开展交流研讨,强化业务衔接与技术支撑。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及相关单位800余人参训。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兼具业务培训、工作部署、业务推进,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提升能力,为扎实做好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高质量谋划“十五五”监测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