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生态环境监测、科研及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专家的选取和使用,经自主申请和资格审核,确定第一批拟入库专家286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即为生效。若有异议,可如实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便于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5月29日。
电 话:0471-4632098
邮 箱:nmgzjclbs@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库第一批拟入库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