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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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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30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联系人:任远哲0471-4632048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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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