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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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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厅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以下简称《职称评审通知》)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细则》)要求,现将2026年生态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等文件有关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职称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申报程序,有序组织开展本年度职称申报的各项工作。

二、申报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范围。符合《职称评审细则》相关规定,在自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在职在岗的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时间。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等相关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

(三)申报条件。各申报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生态环境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人员,学历、资历、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35号)。

(四)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生态环境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数推荐申报职称评审。对不按规定申报的单位,不予接收申报材料。

(六)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请绿色通道职称评审人员,应符合《职称评审通知》中规定的条件,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职称评审。符合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和渠道进行申报。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原则上只可享受一次。

(七)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对在乡村振兴一线基层工作的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按照《职称评审通知》规定给予相应政策倾斜。

(八)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对符合《职称评审通知》中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的生态环境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高技能人才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十)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职业资格规定,对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可认定其具备生态环境工程系列工程师职称资格,可作为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资历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作专业发生变化,需转评新职称系列(专业)的,按照《职称评审细则》有关规定执行。转系列(专业)人员的资历和任职年限与原职称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三、申报评审方式

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全面实行线上填报(涉密材料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线上申报做好脱密处理),其中,全区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及自治区本级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上传原始材料和脱敏材料,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单位同一年度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多头申报。

(一)个人线上申报。2026年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具体填报方法请查看《2026年职称申报个人用户操作手册》(详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线上盲评盲审”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3.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脱敏材料和原始材料必须一致。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脱敏要求或与原始材料不一致,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评审的,不能补报。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脱敏材料与原始材料是否一致。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资格条件、公示情况、诚信承诺),并将推荐意见和公示报告一并上传到申报系统,履行所有程序后上报主管单位(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机关部门)。

(三)单位汇总后报送。区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报送线上材料的同时,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申报花名册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高评委办事机构)。

盟市及以下事业单位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人员,由所在单位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

非公有制领域、自由职业者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人员,按照《职称评审细则》要求渠道和程序进行申报。

(四)评审结果公示。生态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结束后,将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费320元/人、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

本通知未尽之事,请查见《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或咨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高评委办事机构)。

联系电话:0471-4632081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04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附件: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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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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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