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加快建设生态安全屏障“一张图”“一张网” 打造覆盖生态环境全要素 “天空地”一体化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24-12-0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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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大生态”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治理新途径,谋划建立集“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自然要素为一体、涵盖生态领域重点任务的“一张图”和覆盖林草沙湿耕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气土固废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监督、整改重点工作的“一张网”。推动构建全要素、全方位、全领域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管理模式,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走在前、做表率,打造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呼伦贝尔示范样板。   

摸清生态家底,实现精准落图。呼伦贝尔市拥有12.6万平方公里森林、10万平方公里草原、2万平方公里湿地、500多个湖泊、3000多条河流,构成目前我国规模最大、最为完整的生态系统,具备探索形成呼伦贝尔市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管理“一张图”“一张网”先决条件。生态安全屏障“一张图”通过点线面结合,把全市生态环境现状和各战线主要任务集中构画在一张底图上,全方位呈现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家底”。一是完成数据收集。目前,已组织生态环境、水利、林草、自然资源、农牧、能源等部门单位,面向14个旗市区收录森林、草原、沙地、河湖、湿地、农田等自然要素以及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呼伦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沙地和光伏一体化工程、大兴安岭生态屏障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黑土地保护工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7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工程任务,系统梳理生态修复、污染防治、节能降碳等各领域重点工作举措与进度,累计收集56类资料数据,涉4100余条信息要素。二是实现图像示意。对环境风险点、敏感点等进行分类标注、明确坐标点位,现已实现全市自然生态、环境质量、重点任务及精准画像等基本情况的数据整合、图层叠加,完成了生态安全屏障“一张图”数字化构建和生态安全屏障布局示意图制作,并已开展全市环境风险点、环境敏感点、问题清单、排污单位信息的平台系统导入。三是搭建数字平台。依托现有的生态环境预警信息平台,与专业机构开展合作,完成系统平台软件架构初步规划,设计开发9项系统共27个功能模块,加快建设“一张图”“一张网”综合指挥平台,为实现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数据整合、应用、共享和相关部门业务融合、执法协同、监督贯通提供坚实基础。   

搭建一体化平台,实现工作联动。为打破各个职能部门“单兵作战”的工作局面,建立了跨区域跨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全方位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一是构建综合生态监测体系。运用草原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24项监测内容,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监测、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精准掌握草原森林湿地沙地生态系统、黑土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情况;严格监督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草原超载过牧等生态监管情况;科学监管综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碳汇林建设等生态修复情况;动态更新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等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情况。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环境监测分站的工作协作、提升海拉尔环境监测中心能力、强化旗市区环境监测能力。二是完善生态环境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基层执法线索移送、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部门执法与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水利、公安等部门执法联动,联合森工集团、农垦集团和地方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方面深化协作,并推动组建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推进旗市区生态环境“局队合一”工作模式,实现基层执法与监管有机结合,构建“大生态”执法工作格局。今年共联合开展危险废物相关执法检查167家次、污染源监测数据相关执法检查145家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700余人次。三是落实生态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完善问题整改督办机制,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日常监管,定期分析研判整改进展,对进展缓慢问题及时预警督办,进一步规范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流程,形成整改闭环,保证整改质量与成效。截至目前,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市的20项整改任务已自评完成整改16项,计划年底前继续推进完成2项,整改完成率达到90%。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市6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5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督办约谈、整改成效“回头看”等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定期实地督导、各有关地区定期核查,逐步形成整改长效管理机制。参照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抓好各旗市区“精准画像”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对问题清单动态更新、滚动管理、压茬推进,分类做好整改工作。四是统筹生态执法监督效能。结合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作用,依托市纪委监委、人大、政协、巡察、审计、检察、刑事司法等部门,强化政治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及公益诉讼、两法衔接,形成生态环境一体化监督机制。用好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完善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有效推进各类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生态管理效能。   

用好数据资源,实现智慧管理。依托综合指挥平台对各相关部门监测情况、遥感影像等大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应用、共享,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一是推动数据整合。运用“精准画像”研究成果,将各旗市区生态家底、环境基础设施、突出问题隐患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和各类环境执法线索56类数据纳入平台内,结合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污染源数据、环境管理信息等进行整合,实现数据的集中整合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二是深化数据应用。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海量的生态环境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提取有价值的信息,为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例如,通过GIS遥感和高架监控技术对地面生态环境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识别人为活动影响导致的林草破坏、超载过牧、自然保护地变化等问题,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和区域,及时由相关部门进行执法监管,提高生态监管效率。通过移动APP实现基层执法人员监管联动,现场将问题线索上传至平台内,由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研判处理,并通过平台反馈结果。三是加速数据共享。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一体化应用体系,对上能够充分衔接“内蒙古生态之窗”;横向对接自然资源、林草、农牧、水利、气象、森工集团、呼伦贝尔农垦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与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信息系统、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对下能与各旗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共享共用,真正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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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