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上级安排部署,2024年7月14日至8月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派出2名业务骨干参加第二工作组,立足职能职责,对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以及乌海市开展督查指导,集中整治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
督查指导期间,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明察暗访与交换意见等方式开展工作,共听取汇报5次,座谈讨论4次,查阅资料50余份,明查暗访点位18处,发现问题已全部反馈地方进行整改。
下一步,直属队将继续按照专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行动督查指导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并帮助盟市精准开展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成效,并对第一次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