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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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检查事项 |
实施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式 |
检查地点 |
检查人数 |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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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部执法局交办该公司自动监控数据虚假标记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
自治区本级 |
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污水站排口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
现场检查 |
赤峰市林西县 |
2人 |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