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批27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5-06-17 19:00     
【字体大小:

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6月17日,全区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一批27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17件、未办结3件,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8家,问责2人。

截至6月17日,全区已对1-11批395件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51件、阶段性办结209件、未办结35件,责令整改88家,立案处罚46家,罚款金额251542.71元,立案侦查18件,刑事拘留3人,约谈5人,问责8人。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1批).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来源: 内蒙古协调保障工作组整改督办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