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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赋能项目提速 鄂尔多斯优化环评报告表审批权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6-09-0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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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内政发〔2026〕4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环评审批服务质量与效率,近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分级审批权限进行了优化调整,推动审批权限下放、服务前置,有效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促进项目快速落地与建设。
    此次权限调整以分类管理、属地办理为基本原则,明确划分市、旗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职责范围,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保留三类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权限,其余报告表均交由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分局负责审批。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实施后,企业办事便利度与项目审批效率同步提高。以往需至市级部门办理的普通项目环评业务,现可在项目所在地旗区分局直接申报,显著缩短办事往返距离,减少跑腿次数。审批层级精简、属地就近受理,有效缩短整体审批周期,解决了以往跨层级申报流程复杂、周期较长的难题,使企业能够享受就近办理、快速办理的政务服务便利。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权限优化遵循“风险分级、权责匹配”原则,高环境风险、跨区域重大项目由市级部门统一监管,低风险常规项目交由属地就近服务,既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又充分释放审批改革红利。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健全配套服务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持续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环评政务服务,以生态环保领域审批改革实际成效,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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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