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面协同推进化工、燃煤、机动车等污染源综合治理,全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全区各地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把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作为主线,扎实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推动焦化产业链向下游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延伸,并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同时,旗县及以上城市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加快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供热锅炉关停整合。目前,全区已完成48台每小时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7项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37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24年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37亿元,推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已完成散煤治理17.09万户。1-10月,全区优良天数比例88.1%,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