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核技术利用城市放射性废物(源)收贮管理是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对自治区境内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源)及时、安全、高效收贮,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和防止放射性事故发生,保障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按照《2024年全区废旧放射源收贮计划》,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本着“除隐患、保安全”的工作理念,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对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核技术利用单位,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收贮前各项准备工作。
近日,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完成了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30枚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任务,其中对未列入2024年收贮计划的包头市1家停、破产企业,根据该单位现状,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特事特办优先收贮,在收贮现场,中心工作人员对废旧放射源进行辐射监测与信息核对,确保达到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并通过专用运输车辆运至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贮存,从而彻底消除放射源丢失、被盗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