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了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名单,内蒙古共有8个站点入选。至此,内蒙古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数量达到13个,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内蒙古积极探索“部门协同、合作共享”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内蒙古生态监测网络,并以此为基础申报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构建完成多要素全类型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第一批综合监测站以草地、荒漠类型为主,第二批综合站涵盖了森林、草地、湿地、荒漠等类型,补全了全区主要自然生态系统类型。监测范围包括“一湖两海”“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等重点区域,可开展动物、植物、土壤、水文、气象、荒漠化等多要素指标的监测工作。
二是切实发挥综合监测站的“控制性”作用。2024年,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深度参与内蒙古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工作,在200余个国家生态质量样地以“一站多点”方式开展监测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综合监测站“围封样地”的监测结果,提供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本底和参照数据,用于内蒙古地方标准《区域生态质量动态评估技术规范》生态质量动态评估工作。
三是首建内蒙古生态环境系统自主所有的综合监测站。“内蒙古恩格贝站(荒漠)”是内蒙古生态环境系统自主建设的首个综合监测站,该监测站在水、气、土、植被等基本要素监测基础上,补全集高清摄像头、气象、辐射、物候、叶面积指数、植被盖度、土壤、碳汇等要素于一体的立体化监测设备,努力构建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复合型生态质量综合观测站,在开展荒漠化综合防治、“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四是按照“六个统一”原则运行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结合工作实际,内蒙古环境监测总站梳理出“六个统一”工作原则,用于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运行、管理,即统一开展工作组织实施、统一布设调整监测样地、统一监测指标和方法、统一监测成果要求、统一开展监测质控、统一开展年度工作专家验收,定期召开线下工作对接会。
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作为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工作中发挥着“控制性”作用。下一步,内蒙古环境监测总站将不断加强与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的合作,在荒漠化防治成效评估、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对策研究方面持续发力,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