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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商务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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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环科财〔2026〕4号)、《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6〕189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拟组织开展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申报和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组织做好申报和创建工作,于2026年9月10日前报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备案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要从严把控创建质量并做好跟踪指导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沈艳敏 0471-4632073

              0471-4896450

工业和信息化厅      史慧敏 0471-4865122

              0471-6328607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605/t20260527_1156721.html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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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