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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利剑”作用 推动“三水统筹” 加快转型升级——以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创新贯彻落实“六个统筹”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24-04-0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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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落实“六个统筹”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美丽内蒙古建设和“大生态”转型升级,站好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碧水卫士”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督察、执法、监督贯通平台三把“利剑”作用,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 “三水统筹”,制定实施《协同推进“三水统筹”监管工作机制(试行)》,明确16条务实举措,不断创新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推动职能转型目标、工作统筹要求落地落实。

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全面推动落实“三水统筹”

持续将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列为例行督察重点,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重点督察督办“四水四定”和水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改善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立足区情水情,聚焦水生态环境领域,更加关注各盟市、旗县区落实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和“一盟(市)一策工作方案、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和水利水电生态流量泄放、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城镇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内容;进一步优化督察方式,在常态化开展盟市例行督察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适时研究提出在重点流域“三水”问题突出旗县区开展专项督察建议,“点穴式”推动解决一批水资源违规利用、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典型问题。

发挥执法利剑作用,将“三水统筹”监管抓在日常

在日常执法中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重点对盟市已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达标及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开展现场检查;核实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对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综合治理规划(方案)中生态环境厅牵头项目开展现场检查。

发挥监督贯通平台利剑作用,推动“三水统筹”重点问题整改

深化水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和联合督办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因人为污染造成国考断面水质下降的相关问题,对污水处理厂和入河排污口长期超标、重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督察反馈“涉水”问题整改缓慢或敷衍整改、屡改屡犯、影响恶劣等问题按程序报自治区监督贯通平台督促整改。加强水生态环境管理和督察、执法信息共享,及时共享国家、自治区出台的“涉水”政策规划,会商督办水生态环境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厅水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会同督察、执法、科研等部门及时开展全过程业务指导,加强“涉水”问题整改帮扶,切实帮助、推动各盟市“举一反三”夯实整改成效,合力攻克解决一批制约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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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