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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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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厅始终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重大政治任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一、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厅党组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厅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组织集中学习,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彻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厅年度考核,深化教育培训,提升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工作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定工作举措,统筹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任务,自觉主动部署、协调、督办法治建设工作。

(三)深入推进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重点内容安排》,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3次。二是强化党内法规贯彻实施。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有效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及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圆满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完善优化督察机制,制定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组织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促进督察工作提质增效。组织修订《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四)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制度建设。一是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二是编制完成《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25-2035年)》。三是组织完成2025年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征集申报以及21项标准的技术审核,发布8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

(五)持续加强依法行政与诚信建设。一是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发挥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招标文件、各类合同及有关法规文件审查。二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5年继续有效、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公布。三是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印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四是加强诚信建设,制定厅系统年度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统筹推动落实。

(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通过狠抓工业源、燃煤源、移动源污染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显著提升了环境空气质量。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工作措施,细化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监管。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自治区涉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乡村先行区。

(七)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是扎实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召开全区视频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印发《全区规范涉企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开展“超排”专项整治。印发《全区污染物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管理。编制印发《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报送司法厅备案。四是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审慎包容执法。广泛运用柔性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印发《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完成三轮案卷集中评查工作,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八)提升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一是组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处置与应急监测协调配合工作规定》《发酵、有色金属、铅锌采选等十二个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手册》,不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二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九)狠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高质量报送“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多部门凝心聚力 依法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法治事件”;“执法的温度”(微视频)、“小峰的环保法治之旅”(微动漫)获第二届全区“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作品奖;赤峰市黄岗矿业环境损害修复案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二是扎实推动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生态环境普法专题讲座,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培训,举行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宪法宣誓等活动,牢固树立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三是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通过厅门户网站、“内蒙古生态环境”双微平台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安全、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民族团结进步等相关内容。组织编印《美丽中国我先行》生态环境普法电子宣传册。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我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推进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标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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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