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4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发〔2021〕26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转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指导意见》(环法规〔2021〕107号)要求,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法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企业树立生态环境法治观念,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经营;进一步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法律意识,共同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维护自身生态环境权益,保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原则,落实到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需求,积极利用法律武器化解生态环境纠纷和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融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务实创新。创新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形式,落实普法责任制,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内容和方式,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公民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完善。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引导社会公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及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宪法规定,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阐释好美丽中国的宪法规定。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法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规定,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主动落实民法典有关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引导企业遵守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落实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责任,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四)突出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的学习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的衔接和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保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重点任务
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排污企业、青少年群体、社会公众等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普遍提升生态环境法治素养。
(一)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着眼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提升依法治污成效。坚持学习与实战结合、培训与考试兼顾,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岗位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建立线上执法大讲堂,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大比武、大练兵,开展办案实践交流,定期举办生态环境法律知识考试,不定期抽查执法人员学法效果。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二)培树一批尊法守法的典型企业。结合本地行业、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送法进企”。通过组织培训、法律解读等方式推动排污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提高经营管理者依法经营、自觉守法意识;采用送法律进企业、解答咨询等方式向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人员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觉依法排污、依法治理能力。鼓励引导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生态环境法律资料台,对员工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定贯穿于企业每个生产过程和治污环节。结合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加大对尊法守法典型企业的宣传力度,组织观摩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面向青少年群体,有针对性地“送法进学校”。努力推进局校合作、结对帮扶,有条件的盟市、旗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选择与学校进行合作,积极组织环保课堂、知识问答、社会实践等活动,向青少年传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加强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安排相当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让青少年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学法知法懂法。培育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懂法时代新人,加强对家庭、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普法措施
(一)立法与普法兼顾。把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地方法规规章制修订过程中,采取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结合生态环境新法新规实施,及时向社会解读宣传新制度、新规定和新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提高公众知晓率、认同度,夯实新法新规的实施基础。
(二)审批与普法同步。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中进行普法宣传,提醒告知企业应守的法律制度、应尽的法定义务、应落实的政策要求。在开展行政检查、日常监管等执法活动中,开展事中事后普法宣传,强化对排污企业法律帮扶,围绕行业、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指导,切实把行政执法工作过程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执法监督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三)执法督察与普法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检查、调查、督察中,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应释法明理,倡导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使当事人在处罚中受到警醒教育。注重以案普法,发挥典型案例释法作用,积极通过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发布,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有针对性地向涉案人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表达诉求,提高其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四)传统与创新结合。在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等传统
媒体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内蒙古生态环境”宣传、“内蒙古生态环境执法发布”等新媒体普法宣传,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生态环境法治传播体系,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和供给质量。
(五)渠道与基地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拓展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扩大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范围,邀请公众“零距离”参观环境污染治理和监控等设施,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认知了解。深化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为公众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场所,加大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解和支持,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六)专项与常态结合。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
少数”,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作用。结合“六五”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12•4”国家宪法日,组织专题普法活动,广泛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结合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点攻坚任务,组织专项普法活动,服务和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学法清单,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梳理生态环境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目录,分类分级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旁听庭审要求,结合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需要,组织单位人员每年通过现场或者网络至少旁听1次庭审。推行普法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地污染治理特点和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完善普法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提高普法针对性。
五、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各盟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制,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职责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法治宣传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统筹推动。各盟市生态环境部门要紧紧围绕落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持续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将生态环境普法与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排污单位环境管理等工作有机衔接,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增强普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凝聚力量。各盟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支撑作用,建设高质量普法团队。
(四)汇报成果。每年12月15日前,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送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情况、取得的实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典型事例、先进人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