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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5-03394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内环表〔2025〕193号
成文日期 2025-07-0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5-03394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内环表〔2025〕193号
成文日期 2025-07-01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杭锦旗人民医院新建医用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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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杭锦旗人民医院新建医用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杭锦旗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

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滨河路东侧。已取得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蒙环辐证[09010],活动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本次环评内容为:新增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型号:Artis One ,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安装于医技楼一层放射科导管介入室。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人员和辐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在射线装置场所建造及使用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和安全设施,确保辐射安全与防护满足有关要求。

)运行期加强辐射环境监测,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辐射工作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加强对射线装置管理,完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卫与防护责任,杜绝辐射事故发生。

加强射线装置安全联锁运行与维护,做好日常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辐射监测仪器,设置规范的电离辐射标志。

)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流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厅委托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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