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945778L/2025-034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文 号 | 内环表〔2025〕179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945778L/2025-03403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文 号 | 内环表〔2025〕179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华润新能源(锡林浩特)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润新能源(锡林浩特)有限公司伊利勒风电场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已建一座220kV升压站,建设2×100MVA主变,220kV出线间隔1个。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境内。
二、总体意见
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建成投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5月23日出具《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锡环不罚(盟)字〔2025〕1号)。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从环境保护及政策角度分析,该项目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三、项目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周边区域的生态保护工作。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冬储夏灌,不外排。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四、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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