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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5-0579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内环办〔2017〕200号
成文日期 2017-05-22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5-0579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内环办〔2017〕200号
成文日期 2017-05-22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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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2017年度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17〕42号)要求,我厅对各盟市报送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名单》共包含538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废水企业40家、废气企业236家、污水处理厂128家、重金属企业65家、危险废物企业69家。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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