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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6-00574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6-02-06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6-00574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6-02-06
公文时效 有效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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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生态环境厅党组接受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生态环境厅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自治区党委开展专项巡视,是对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有力促进。厅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链条。成立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的指导、推进、督促等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深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分管工作,加强定期调度、跟踪问效,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坚持部门协同,合力推进整落实。加强系统内协调联动,对上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务指导,着力解决我区环评管理与项目审批中的堵点卡点;对下加强对盟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督导,对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等重点整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加强自治区相关部门间工作配合,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建立监管机制,依法处罚到位。建立排污许可审批、监测与行政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深化排污许可总量监管与执法联动的有效衔接。将简化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并对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监管。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法监测及执行报告等发现的超标超总量排污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已对超许可排放企业依法处罚到位。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治理。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梳理核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切实压实盟市主体责任,推动历史遗留矿山、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相关盟市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三)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监管。联系会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立优化地块推送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推送地块清单的相关内容,定期接收自然资源厅推送的“一住两公”项目清单,并及时转推至盟市生态环境局。建立长效调度机制,定期调度盟市生态环境局各批次清单地块供地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持续加大重点建设用地监管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党组将继续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举一反三,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坚定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全力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分区管控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4926323;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电子信箱:nmgkjycwc@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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