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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6-01669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内环审〔2026〕43号
成文日期 2026-04-23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945778L/2026-01669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文  号 内环审〔2026〕43号
成文日期 2026-04-23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蒙能包头电厂接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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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蒙能包头电厂接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变电工程。包头北500千伏变电站扩建500kV出线间隔2回

(二)线路工程。1新建包头北500千伏变电站-蒙能包头电厂500kV输电线路,新建线路长9.5km,其中同塔双回路架设9km,单回路架设0.5km,立塔24基。(2)包北变-卜尔汗图变II回500kV输电线路(原包北-英华II回)改造工程,新建线路长0.3km,同塔双回路单侧架线,立塔1基,拆除原线路长度约0.4km,拆除塔基2基。(3)包北变-卜尔汗图变I回500kV输电线路(原包北-英华I回)改造工程,新建线路长0.5km,同塔双回路单侧架线,立塔1基,拆除原线路长度约1.1km,拆除塔基2基。(4)包北变-卜尔汗图变III回500kV输电线路(原包北-梅力更)改造工程,新建线路长0.7km,单回路架设,立塔3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青山区境内。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二)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厅委托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不具有其他行政审批前置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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