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945778L/2026-022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文 号 | 内环表〔2026〕87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945778L/2026-02215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文 号 | 内环表〔2026〕87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鄂尔多斯康巴什区丰年(卓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变更基本情况
原项目为鄂尔多斯康巴什区丰年(卓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于2024年4月28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内环表〔2024〕103号)。原项目建设内容为:
(一)变电工程:新建1座220kV变电站,建设2×240MVA主变,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8回。(二)线路工程:(1)新建卓越(丰年)-掌岗图I回、II回220kV输电线路,其中同塔双回路架设0.5km,其余0.7km采用单回路架设。(2)新建220kV卓越(丰年)-布日都I回、II回输电线路,其中同塔双回架设0.8km,其余0.4km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工程共新建塔基10基。
本次工程变更内容为:(一)变电工程。新建220kV变电站站址位移距离约1794m。(二)线路工程。(1)新建丰年(卓越)-掌岗图I回、II回220kV输电线路,其中同塔双回路架设约0.5km,其余0.2km采用单回路架设,立塔5基。(2)新建丰年(卓越)-布日都I回、II回220kV输电线路,其中同塔双回路架设约0.4km,其余0.2km采用单回路架设,立塔5基。(3)拆除布岗I线#12塔、拆除原线路长度约0.3km;拆除布岗II线#13塔,拆除原线路长度约0.3km。其余工程内容不变。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境内。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运营期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厅委托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本批复不具有其他行政审批前置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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