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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决算统计数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2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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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统一行使自治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亮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为: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自治区生态环境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自治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区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自治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盟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自治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自治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自治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自治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自治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自治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党委、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自治区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与自治区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19个处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10二级预算单位和15个三级预算单位构成。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本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本级)。三级预算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海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赤峰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通辽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鄂尔多斯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伦贝尔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兰察布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盟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锡林郭勒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5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本级)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本级)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7

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1

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2

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3

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4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5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6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海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7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赤峰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8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通辽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9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鄂尔多斯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伦贝尔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1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兰察布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2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3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盟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4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锡林郭勒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5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拉善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帮助下,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管,积极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部署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督办,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涉及我厅的14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切实加强“一湖两海”综合治理,争取专项资金1.46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实施,指导呼伦贝尔市加强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及防控,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呼伦湖水生态监测评价。目前,呼伦湖、岱海水质保持稳定,乌梁素海水质达到Ⅳ类。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印发《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成干流及16条主要支流4314个排污口点位的排查工作,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沿岸3公里范围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1—11月,流域内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5.9%,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干流9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为Ⅱ类,支流小黑河三分闸前断面消劣。不断强化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综合治理成效考核评估,实施区域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减量替代,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整治,1—11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9.9%,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持续强化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建立涉水企业监管清单,流域内地下水水位逐步回升。

(二)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圆满完成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5个盟市空气质量全部为优良水平。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完成钢铁、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5家、工业炉窑综合治理63台、特别排放限值改造16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31台、物料堆场全封闭51个。印发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开展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臭氧走航监测和源解析,完成20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原煤散烧治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5.09万户,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列为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市,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9亿元。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3531台,重点地区6市重型柴油货车累计安装在线监控系统3438台。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发布《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公告》,完成了全区5474家企业“一企一档”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1—11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2.6%,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立运行水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和预警督办工作机制,及时梳理印发各盟市问题清单,推动全区24个断面水质提升改善。积极与生态环境部沟通,推动对我区额尔古纳河流域11个断面以及岱海、达里诺尔湖实施科学精准差别化考核。组织对97个重点断面开展汛前问题排查整治和汛期加密监测,严格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监管,减少汛期人为污染对河湖断面水质影响。开展全区20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制定《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累计封堵停用入河排污口166个。完成45个地市级水源地、108个旗县级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更新979个乡镇农村水源地基础信息,新增划定、优化7个饮用水水源地。兴安盟哈拉哈河被评为国家首批9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之一。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1—11月,全区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5.4%,同比上升9.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3.5%,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四)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10.5万亩耕地安全利用和1.29万亩耕地严格管控任务,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全部有效安全利用。制定印发《自治区农村牧区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完成自治区及36个畜牧养殖大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完成57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12个盟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持续推进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印发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方案,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印发《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严格重点区域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列入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五)全面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季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开展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生态状况评估,编制完成《内蒙古生态系统红色名录》《内蒙古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内蒙古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5)》。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印发实施《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内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实地核查,“绿盾2017—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整改完成率94.4%。配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实施,完成杭锦旗、奈曼旗和陈巴尔虎旗3个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印发实施自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自治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盟市分解方案》。完善碳市场管理制度,编制碳排放交易体系数据监管手册、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核技术指南、核算报告管理规程,完成3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及复核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分区域、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开展碳普惠制度体系建设、减碳潜力与对策、“两高”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标准和方法等课题研究,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理途经和方法。在全国率先开展火电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完成电力(含热电)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推动包头市列为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达茂旗建成碳排放数据管理平台。

(七)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管。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任务,制定印发自治区整改方案、验收销号办法,召开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加强定期调度和通报督办,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76项整改任务中,应于2022年完成的23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2825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办结2771件、阶段性办结54件。扎实推进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65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611项,3624件群众信访举报全部办结。切实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高质量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惩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15件,处罚金额2.13亿元,查处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5件。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投诉渠道,推行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办结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257件。

(八)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完成6个产业园区、行业规划环评。印发自治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全区应评尽评的116个区块全部完成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逐项目制发“环评审批服务卡”,上报审批的3346个重大项目全部取得环评批复,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推动宝丰煤基烯烃、锡盟至太子城铁路、上湾煤矿等环评获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落实3.0方案工作台账》,我厅配合开展的32项任务已完成21项,其余11项待自治区发改委认定。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依托“一网通办”实现环评审批办理“一口进、一口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对清单内企业进行检查,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对企业进行帮扶,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严格疫情期间医疗污水处理监管和涉疫医疗废物处置,做到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100%全落实。

(九)高位推动“五个大起底”和“两优”工作。成立“五个大起底”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清单管理、每日调度、每日研判、每周总结、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大起底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全面梳理排查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建立已受理待批项目台账、待批项目台账、补批项目台账、2022年厅本级已受理待批项目台账,合计2542个项目,目前审批完成率94.6%,其中补批台账已全部完成销号。开发区闲置资源大起底待批台账合计62个项目,目前审批完成率68%。组织开展资金账户自查排查工作,将1074.05万元资金缴回财政部门,应撤销的9个账户全部撤销。经认真筛查比对,将4个项目纳入“半拉子”工程清单,正在积极推动整改销号。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方面,经排查,我厅无此类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两优”专项行动重要部署,在之前审批权限大幅下放、审批时限不同程度压减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推进“一放三减”,下放行政权力8项,压减办事材料24项,减少办理环节15个,压减16个外部事项办理工作时限177个工作日、压减率为39.8%

(十)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补偿办法(试行)》《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地方标准,《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于202311日起施行。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出台《“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顺利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现场考核。印发《自治区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全年核发排污许可证858张。聚焦提升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水平,投资近亿元实施内蒙古生态之窗服务平台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已于11月底通过自治区发改委审批。加强绿色金融项目库建设,阿拉善黄河西岸阻沙入黄与治沙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呼和浩特未来水生态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导向(EOD)的开发模式试点清单。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3,046.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47.34万元,增长5.88%,变动原因:一是20228月新增下达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系统地债资金能力建设项目支出预算1641万元(内财资环〔20221073号)、二是20226月下达所属单位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环境技术中心自治区重点区域遗留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调查2022年资金使用计划部分项目资金1840万元(内财资环〔2022838号);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45.90万元,增长(减少)6.3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53,046.00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2,173.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4,709.38万元,增长(减少)9.92%,变动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954.49万元,二是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327.70万元,三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572.81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未发生变动原因。

3.年初结转和结余872.9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563.48万元,减少64.17%,变动原因:主要是2022年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行动缴回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总计53,046.0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1,108.8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784.77万元,增长5.76%,变动原因:2022年中央专项项目法下达到我部门所属单位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环境技术中心自治区重点区域遗留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调查项目和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项目资金增加了决算部门支出。

2.结余分配918.97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取得事业收入年末的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905.44万元,增长6,688.80%,变动原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2年取得技术服务费事业收入而增加。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18.1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主要是所属环境监测总站部门存在国家总站下拨项目经费等形成单位自有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44.30万元,34.84%,变动原因:一是国家监测总站拨付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项目经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经费、国家背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经费、国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经费、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运行委托经费等收入,2022年已执行相关预算,因此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减少。二是2022年开展的沉淀资金大起底行动将所属单位以前年度结余缴回财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2,173.0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21.91万元,占95.30%,是所属25家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决算收入;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本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本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本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事业收入1,337.90万元,占2.56%,是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服务收入;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本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本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其他收入1,113.21万元,占2.13%,主要是所属预算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利息收入。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1,108.8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4,421.85万元,占28.22%,主要是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本年项目支出36,687.03万元,占71.78%,主要是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项目支出;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本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本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本部门不存在此项内容。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9,827.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81.03万元,增长3.71%,变动原因:主要是20228月新增下达地方一般债券资金增加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18.57万元,增长8.54%,变动原因:主要是我部门所属单位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环境技术中心2022年较上年增加自治区重点区域遗留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调查项目和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9,780.65万元。与年初预算48,046.7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1%。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支出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00万元。其中:

缉私警察(款)缉私业务(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未发生该缉私业务。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738.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1.52万元。其中:

  1. 应用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2.41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系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科技项目“内蒙古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评价研究、放牧对内蒙古草原群落结构影响”的科技资金,本年未发生支出。

2.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528.69万元,支出决算62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年中新增机构运行支出。

3.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年初预算88.02万元,支出决算9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新增下达科技专项“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成因与预警技术研究”项目资金,决算支出增加。

4.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6.66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科技资金项目,年内未发生支出。

5.科技重大项目(款)科技重大专项(项)。年初预算134.11万元,支出决算1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系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包鄂区域大气环境预测预警与污染防治重大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项目”,需要根据工作进度支付有关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941.3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93.61万元。其中:

  1.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45万元,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草原英才”项目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厅本级有未支付金额,已退回财政。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83.47万元,支出决算13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2022年追加基础绩效奖金预算,致使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80.49万元,支出决算21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2022年追加基础绩效奖金预算,致使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23.91万元,支出决算1,05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14.91万元,支出决算49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追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致使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根据年中实际情况追加预算。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847.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0.3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06.82万元,支出决算11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类新增因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08.06万元,支出决算45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类新增因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73.37万元,支出决算27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因为有所属盟市预算单位,存在公务员医补助按属地缴费的情况,实缴比例低于预算比例。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45,118.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56.71万元。其中:

  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0,293.59万元,支出决算9,63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政府采购结余和受疫情影响部分资金未支付,缴回财政。

  2.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966.86万元,支出决算93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政府采购结余和受疫情影响部分资金未支付,缴回财政。

  3.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430.33万元,支出决算4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政府采购结余和受疫情影响部分资金未支付,缴回财政

  4.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年初预算206.65万元,支出决算24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所属预算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22年追加人员绩效。

  5.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6,302.90万元,支出决算5,38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政府采购结余和受疫情影响部分资金未支付,缴回财政

  6.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结转金额,2022年支付。

  7.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20,972.08万元,支出决算21,0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所属预算部门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2022年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增加决算支出。

  8. 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7,154.06万元,支出决算8,38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所属预算单位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2年新增自治区重点区域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调查项目支出。

  9. 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5442.14万元,支出决算6,08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所属预算部门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新增调剂支出而增加。

(六)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117.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7.35万元。其中:

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1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调剂增加中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及盐碱地普查项目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017.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8.09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78.98万元,支出决算1,01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绩效奖金,从而增加缴费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4,391.6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62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11.53万元、津贴补贴2646.22万元、奖金1191.2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9.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7.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6.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5.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66万元、绩效工资2094.77万元、退休费347.67万元、抚恤金32.45万元、生活补助2.30万元、住房公积金977.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04万元。

(二)公用经费76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46万元、印刷费12.23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17.1万元、取暖费6.19万元、物业管理费2.96万元、差旅费35.23万元、维修(护)费29.3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13.47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9.09万元、委托业务费14.98万元、工会经费152.01万元、福利费158.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35,389.02万元,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3,01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9.97万元、津贴补贴127.48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11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万元、住房公积金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49.21万元。

项目开支人员经费特殊说明:一是2022年自治区财政预算要求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员经费以“定项补助项目”列入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编外长聘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82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0.79万元、印刷费312.14万元、咨询费125.05万元、水费29.06万元、电费312.8万元、邮电费88.88万元、取暖费249.01万元、物业管理费810.87万元、差旅费956.39万元、 维修(护)费3471.83万元、租赁费48.07万元、会议费33.49万元、 培训费185.69万元、专用材料费1548.44万元、专用燃料费57.7万元、 劳务费489.37万元、委托业务费16111.36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19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96.47万元,支出决算373.71万元,完成预算的9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40.20万元,全年预算数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450.30万元,全年预数算391.17万元,支出决算373.60万元,完成预算的95.51%;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8.86万元,全年预算数5.30万元,支出决算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因受疫情影响,年内未开展因公出国(境)业务,因公出国(境)预算未支付。同时,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强化内控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有所节约。

  1.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3.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60万元,占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0.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未发生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6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没有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3.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8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56%,变动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加强管理,节约了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同期相比双双下降,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接待2批次,8人次,开支内容:公务用餐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43万元,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业务量较上年有所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231个,实施项目231个,完成项目231个,项目支出总金额36,687.03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788.5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35,373.57万元,本年其他资金1,469.01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764.4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6.22万元,减少4.52%,变动原因:贯彻过紧日子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09.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07.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76.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99.3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8.36%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厅领导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4辆,主要用于单位机要通信保障;应急保障用车1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执法执勤用车5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保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3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专用车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用于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其他用车96辆,主要用于是厅系统所属24家事业单位日常办公业务用车和各监测站环境监测业务用车等。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23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95个,共涉及资金35,38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等项目。

组织对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周边地区年度环境空气臭氧来源解析服务项目、重点流域水环境容量和河流纳污能力核定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物业费项目、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项目生态项目、环境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事中)、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大气污染预报预警监测、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上年结转自治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内蒙古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排污权交易系统软硬件升级项目、排污权回购项目、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经费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78.6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等支出。并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得分分别为:96.7896.992.992.6395.2391.2393.54  94.1586.5292.9592.9992.793.0992.69  94.2596.82,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总体评价等级均为“优”。从项目决策、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情况看,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实现了既定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可持续影响方面也发挥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9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无政府性基金等其他项目,共19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监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42分。全年预算数为297万元,执行数为293.18万元,完成预算的98.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并落实《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核与辐射设施周围监督性监测,保障辖区内21个国控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良好,编制上报《2021年国控网运行情况报告》《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书》《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简本)辐射内容》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铁军使命-2022”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完成伴生矿开发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及分析报告编制;完成2022年自治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保障监测工作按期完成。核心绩效指标全部完成,未发现重大问题。

2.环境执法监测及交叉检查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28分。全年预算数为381万元,执行数为353.42万元,完成预算的92.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对企业执行监督执法任务时,利用社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准确监测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提供合法、公正的监测数据报告,从而保证环境执法的顺利进行,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环境执法监测及交叉检查服务项目,其中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污水/废水和其他环境执法可能涉及的监测项,并针对以上工作开展跟踪审计和综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执行率偏低,本项目预算金额381.00万元,支出金额353.42万元,执行率92.76%,因疫情影响,交叉检查经费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密切关注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今后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如有采购类项目应进行事前询价,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准确性。

3.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周边地区年度环境空气臭氧来源解析服务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85分。全年预算数为328万元,执行数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走航监测城市3个以上,每台车配备中级职称技术人员2名以上,数据报告精准率达到100%,每个城市走航天数大于45天,为了厘清臭氧浓度升高原因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出,提出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对策与控制建议,提高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4.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本级实验室建设与监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65分。全年预算数为199万元,执行数为192.11万元,完成预算的96.5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实验室监测试剂耗材的购置,组织了1次监测技术培训;完成了水生生物监测和危废处理的委托;完成了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为期1年的维修维护,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了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支出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能力有待提升。在项目实施环节,由于缺乏对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的深入研究,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的时间节点设定不够科学合理,导致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预算、采购、支付等工作。

5.排污权回购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97分。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598.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排污权回购工作,拓展和深化排污交易工作,保障我区排污权交易工作顺利开展。自评中未发现重大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合理规划预算资金额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培训力度,规范经费申报及绩效目标,引导项目实施部门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促进项目出成果、出效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监测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8.00

458.00

454.18

10

99.17%

9.92

其中:财政拨款

297.00

297.00

293.18

——

98.71%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

——


——

其他资金

161.00

161.00

16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覆盖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的点位监测,对全自治区境内电离、电磁的国控点、区控点,开展现场辐射监测,并采集空气、地表水、饮用水、地下水、降尘、土壤、生物等样品进行放射性分析;对全区重点监管辐射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按照指令开展应急监测技术支援,组织开展全区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做好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运行管理。负责内蒙古自治区放射性监测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完成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其它工作。

2022年,我单位完成了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的点位监测工作,对全自治区境内电离、电磁的国控点、区控点,开展了现场辐射监测,并采集空气、地表水、饮用水、地下水、降尘、土壤、生物等样品进行放射性分析;对全区重点监管辐射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按照指令开展应急监测技术支援,组织开展全区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做好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运行管理。负责内蒙古自治区放射性监测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完成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其它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监测点位覆盖的盟市数量

正向

等于

14

14

1

1


电磁监测国控点数量

正向

等于

2

2

1

1


电磁监测区控点数量

正向

等于

72

72

1

1


电离监测国控点数量

正向

等于

78

78

1

1


电离监测区控点数量

正向

等于

303

303

1

1


开展监督性监测数量

正向

等于

38

38

1

1


应急演练举办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1

1


应急培训举办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1

1


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人次

正向

大于等于

1600

1600

1

1


辐射微学习公众号平台运维数量

正向

等于

1

1

1

1


监测仪器、设备维保数量

正向

等于

365

365

台套

1

1


监测仪器检定、校准数量

正向

等于

52

52

台套

1

1


监测分析耗材种类

正向

等于

117

117

1

1


网络专线维护数量

正向

等于

5

5

1

1


自动站维护数量

正向

等于

7

7

1

1


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培训次数

正向

等于

1

1

1

1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核设施周围环境监测比对及技术交流次数

正向

等于

1

1

1

1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相关记录等印刷费项目数量

正向

等于

31

31

1

1


质量指标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

1


电磁辐射设施监测点位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

1


监测设备设施完好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

1


应急演练情景参演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1

1


应急培训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

1


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通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0

%

1

1


辐射微学习公众号平台正常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

1


监测仪器检定、校准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

1


监测分析耗材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

1


网络专线畅通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

1


自动站设备正常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

1


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培训人员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

1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核设施周围环境监测比对及技术交流开展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

1


印刷品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

1


时效指标

电磁辐射项目监测采样时长

正向

等于

1

1

1

1


电磁辐射项目监测采样时限

正向

等于

44

44

1

1


应急演练完成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9

9

个月

1

1


应急培训完成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11

11

1

1


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完成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8

8

1

1


辐射微学习公众号平台新闻时效

反向

小于等于

24

24

小时

1

1


监测设备设施维保时限

正向

等于

1

1

1

1


监测仪器检定、校准时限

正向

等于

1

1

1

1


监测分析耗材供货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39

39

1

1


租赁网络专线时长

正向

等于

1

1

0.5

0.5


自动站设备正常运行时限

正向

等于

1

1

0.5

0.5


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培训完成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0.5

0.5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核设施周围环境监测比对及技术交流完成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0.5

0.5


印刷品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0.5

0.5


成本指标

应急演练成本

反向

等于

40

39.07

万元

0.5

0.5


应急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

9.99

万元

0.5

0.5


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0

50

0.5

0.5


辐射微学习公众号平台运行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9.6

9.6

万元

0.5

0.5


监测设备仪器维保、其他设备维修养护成本

反向

等于

24.7

24.7

万元

0.5

0.5


监测仪器检定、校准成本

反向

等于

24.98

24.98

万元

0.5

0.5


监测分析耗材成本

反向

等于

41

41

万元

0.5

0.5


租赁网络专线成本

反向

等于

23.78

23.78

万元

0.5

0.5


自动站设备运行成本

反向

等于

19

18.9

万元

0.5

0.5


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7

7

万元

0.5

0.5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核设施周围环境监测比对及技术交流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84

5.84

万元

0.5

0.5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相关记录等印刷费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8955

3.8955

万元

0.5

0.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环境监测技术并提升环保水平

定性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5

5


强化群众对辐射安全的认知,形成全民支持国家安全与核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性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5

5


生态效益

保障生态环境,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定性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5

5


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定性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环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定性


有所改善

有所改善


5

5


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定性


有所改善

有所改善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


10

10


总分

100

99.4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环境执法监测及交叉检查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81.00

381.00

353.42

10

92.76

9.28

其中:财政拨款

381.00

381.00

353.42

——

92.76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

在对企业执行监督执法任务时,利用社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准确监测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提供合法、公正的监测数据报告,从而保证环境执法的顺利进行,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环境执法监测及交叉检查服务项目,其中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污水/废水和其他环境执法可能涉及的监测项,并针对以上工作开展跟踪审计和综合审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报告数据总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31

331

10

10


环境监测服务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质量指标

监测报告的有效性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10

10


监测报告应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阶段

反向

小于等于

2023.06


5

5


监测报告的及时性

正向

等于

90

95

%

5

5


成本指标

环境监测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26

316.8

万元

5

5


交叉监测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5

36.6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及时打击超标违法排污行为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

及时开展交叉执法工作以最快最有利的方式解决问题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

促使企业达标排放守法经营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10

10


总分

100

99.2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周边地区年度环境空气臭氧来源解析服务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38.00

328.00

328.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38.00

328.00

328.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走航监测服务,运用监测数据分析,初步摸清呼包鄂地区对臭氧生成贡献大的VOCs排放特征和来源,分析环境空气中VOCs的浓度水平组成和变化特征,厘清臭氧污染生成主控因子,提出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对策与控制建议。

走航监测城市3个以上,每台车配备中级职称技术人员2名以上,数据报告精准率达到100%,每个城市走航天数大于45天,为了厘清臭氧浓度升高原因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出,提出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对策与控制建议,提高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走航监测城市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8

8


每台车配备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7

7


质量指标

数据报告精准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每个城市走航天数

正向

大于等于

45

45

5

5


时效指标

服务完成时间

定性


11月底

11月底


5

5


日报报送时间

定性


每日

每日


5

5


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

正向

小于等于

338

328

万元

5

4.85


配备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走航监测车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

为了厘清臭氧浓度升高原因

定性


改善

有所改善


10

7


可持续影响

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数据运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96.8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实验室建设与监测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9.00

199.00

192.11

10

96.54

9.65

其中:财政拨款

199.00

199.00

192.11

——

96.54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专用监测设备及专用材料的购置,组织监测技术培训,提高实验室的自动化水平和样品分析检测的准确度和精密度,确保数据准确、有效、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完成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进行为期1年的维修维护,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其他实验室建设与监测工作。

完成了实验室监测试剂耗材的购置,组织了1次监测技术培训。完成了水生生物监测和危废处理的委托。完成了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为期1年的维修维护,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了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水生生物监测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5

5


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维修维护

正向

大于等于

4

4

10

10


组织监测技术培训

正向

等于

1

2

5

5


质量指标

专用材料验收通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设备正常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5

5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反向

小于等于

199

192.11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供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

提供技术支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

监测能力持续提高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9.6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排污权回购项目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0.00

600.00

598.35

10

99.73

9.97

其中:财政拨款

600.00

600.00

598.35

——

99.73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拓展和深化排污权交易工作,推动排污权回购工作。

完成了排污权回购工作,拓展和深化排污交易工作,保障我区排污权交易工作顺利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排污权回购企业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2

5

5


完成排污回购资金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9

%

5

5


完成排污权回购

正向

大于等于

1

2

5

5


质量指标

排污权回购工作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排污权回购工作完成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排污权回购工作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时效指标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按时完成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按时完成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成本指标

预算资金内支出

反向

小于等于

600

598.35

万元

5

5


资金内支出

反向

小于等于

600

598.35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定性



10

8


生态效益

提高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工作成效

定性



10

8


可持续影响

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建设

定性



10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93.97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2022年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具体评分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决策

20

18.00

项目过程

20

18.95

项目产出

40

40.00

项目效益

20

16.00

综合得分

100

92.95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2022年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加强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项目和整体支出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受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厅)的委托,内蒙古旭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分站或项目单位)负责实施的“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经过数据收集、审核、访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必要的评价程序,采用绩效分析和统计方法,在梳理、分析评价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以更高标准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有力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内蒙古生态环境厅编制的《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为新发展阶段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国家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坚实基础。据此,巴彦淖尔分站根据相关文件及方案要求开始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按照《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巴彦淖尔分站申请该项目设备购置经费207.00万元,计划购置设备20台,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1:计划采购设备

仪器名称

型号

计划采购数量

计划金额
(万元)

多气体检测仪(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非甲烷烃分析仪)

明华电子TY2000BMH3500B

1

40.00

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PID+FID检测器

明华电子MH3500C

1

28.00

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

明华电子MH1205

4

10.00

便携式气象参数检测仪

明华电子MH7100

1

4.00

降尘样品自动蒸干、浓缩仪

容广RGJ-4RGN-4

1

15.00

对讲机

摩托摩拉XiRp6620i

4

1.00

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

西安佳谱Eamx-500

1

65.00

显微镜

舜宇-RX50

1

12.00

自动蒸馏仪

顺昕6000pro

2

16.00

消解仪

顺昕1200

2

4.00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哈希2100Q+HQ2200

2

12.00

合计

20

207.00

(三)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22816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1073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指标207.00万元(为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设备20台。

截至2022年底,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7.00万元,实际执行资金203.46万元,年末退回财政金额3.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29%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依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2年)以及相关监测分析方法要求,完成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和购置,保障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按时完成监测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数据准确、有效、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完成其他需实现的绩效目标。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产出指标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设定的产出指标包括:

数量指标:专用设备购置数量为20台;

质量指标共设定两个指标,一是设备验收合格率≥98%;二是政府采购率等于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年;

成本指标:控制预算成本≤207.00万元。

2)效益指标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设定的效益指标包括:

社会效益指标:为环境质量管理提供数据和技术依据;

生态效益指标:提供监测数据为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持;

可持续影响指标:监测能力完善和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内容

1.评价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支出作出综合性评价。通过绩效评价,一方面通过查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财务信息是否合规、完整,资产配置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管理及实施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管理监督机制,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内控体系是否健全适用等以提高专项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根据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验证,对项目产出效果、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调查评价分析是否达到预算目标,进一步总结经验和做法,提出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为政府、财政部门提供项目资金投资决策依据,为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提供参考。

2.评价对象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

3.评价内容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严格执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组织和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做到评价工作流程清晰顺畅,评价工作步骤科学合理,评价工作开展规范科学。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评价对象和内容进行分析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

针对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属性特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到评价工作程序科学规范,评价资料真实、客观、可靠,评价分析切合实际、公正客观,评价结果依法公开并依法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

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注重项目本身与项目预算部门及承接单位职能、职责和资质相关,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相关,评价结果能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紧密对应关系,产出绩效与国家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区域经济及法律、法规、行政要求相关。

4)其他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财政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部分。指标内容涵盖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评价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方法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评价采用前期资料收集分析、听取汇报、查阅技术、财务资料、实地考察评价、询问、数据分类汇总、复核分析、与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座谈、问卷调查等程序和具体方法。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进行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1)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及部门标准衡量绩效目标完成程度,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体评价分值满分为100分,根据项目总体评价分值,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

1)内部工作委派。组建工作小组,根据项目整体情况调整工作小组和人员数量。

2)业务对接。联络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工作接洽。①传达本次评价工作内容和要求。②确定各方联络人员。③确定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3)工作计划的落实。与被评单位商议并确定评价工作所需的时间节点安排,以及双方的工作职责。

4)拟定评价方案。根据绩效评价对象具体情况拟定绩效评价方案。

2.实施阶段

1)项目基本资料获取。了解项目基础情况,获取年初项目预算表及批复文件;确定资金分配情况、获取资金实际收支数据。

2)审核相关材料。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和审查。

3)实施绩效评价。汇总和分析项目基础资料、研究和制定本次评价工作和指标体系初稿。

4)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根据指标体系,进行评分,确定评价结论。

3.分析评价

1)报告撰写。根据委托单位要求的格式撰写评价报告。

2)沟通反馈。将评价报告初稿提交至生态环境厅和实施单位,就绩效评价报告初稿交换意见,从绩效管理和被评价单位对本次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不同视角沟通,征求双方意见,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3)报告提交。按委托单位要求的格式打印和装订报告,盖章后送达委托单位。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在经过基础调查,对项目绩效目标、内部管理、工作计划梳理后,构建了评价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并经专家评审程序,后期通过数据采集、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从项目决策、实施过程、项目产出、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包括项目立项、目标设定、资金管理与使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项目产出、效益效果等进行评价分析。

经评价小组考评和综合评价认为,该项目最终评分为92.95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8.00分,项目过程得分18.95分,项目产出得分40.00分,项目效益得分16.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详见下表及附件1

2: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决策

20

18.00

项目过程

20

18.95

项目产出

40

40.00

项目效益

20

16.00

综合得分

100

92.95

绩效评定级别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指标总分20分,得分18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8个四级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权重

权重得分

得分率

A决策

20分)

A1项目立项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A111立项必要性

2

2

100%

A112项目可行性

2

2

100%

A12立项程序规范性

A121立项程序规范性

2

2

100%

A2绩效目标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A211绩效目标合理性

3.5

3

85.71%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A221绩效指标明确性

3.5

2

54.14%

A3资金投入

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A311预算编制合理性、科学性

3.5

3.5

100%

A32资金分配
合理性

A321资金分配办法

1.5

1.5

100%

A322资金分配结果

2

2

100%

合计

20.00

18.00

90.00%

1.项目立项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决策部署及《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2241号)、《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2179号)等文件要求设立该项目。2021324日巴彦淖尔分站领导小组共同上会讨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小组会议纪要》,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预算及采购事宜。经工作组综合评价,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单位执行的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决策部署。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单位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设置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体现了“保障各类专用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完成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和购置,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等年度总体目标的基本要素。

2)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绩效指标明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指标清晰、可衡量,年初设定项目目标任务数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对应。

该项目年初设定的质量指标为“政府采购率等于100%”及“设备验收合格率≥98%”。“设备验收合格率≥98%”该指标值应为100%。质量指标预期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但对比参照结果明显性不足。根据《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文件要求“质量指标是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和水平。”建议此指标结合项目购置计划及实施内容设置此指标。

时效指标为“项目完成时间≤1年”,根据《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文件要求,“设置时效指标,需确定整体完成时间。对于有时限完成要求、关键性时间节点明确的项目,还需要分解设置约束性时效指标”。该指标未确定关键性时间节点,建议时效指标结合项目购置计划、合同设置。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监测能力完善和提高”,根据《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文件要求“对于一些特定项目,应结合管理需要确定必设指标的限定要求。如购置项目,要考虑使用期限,必须在相关指标中明确当年及以后一段时间内预期效益发挥情况”。该指标未考虑设备使用年限,建议可持续影响指标结合项目使用年限及以后一段时间内效益情况设置。

扣分原因:绩效目标合理性不足,扣0.5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全面,绩效目标明确性不足,扣1.5分。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该项目根据巴彦淖尔分站提供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关于2022年申请购置专用设备的必要性说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说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实施方案》,该项目预算编制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充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该项目资金分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1073号)文件,项目分配金额为207.00万元,其中:中心实验室37.00万元、现场一室150.00万元、现场二室20.00万元,资金分配方案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文件要求,分配方法、支出内容符合相关要求,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指标总分20分,得分18.95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7个四级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权重

权重得分

得分率

B过程

20分)

B1资金管理

B11资金到位率

B111资金到位率

3

3

100%

B12预算执行率

B121预算执行率

3

2.95

98.29%

B13资金使用合规性

B131资金使用合规性

4

4

100%

B2组织实施

B21管理制度健全性

B21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5

2.5

100%

B212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2.5

2

80%

B22制度执行有效性

B22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2.5

2.5

100%

B22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2.5

2

80%

合计

20.00

18.95

94.74%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及预算执行率分析

2022816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1073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指标207.00万元(为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设备20台。

截至2022年底,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7.00万元,实际执行资金203.46万元,年末退回财政金额3.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29%

扣分原因:预算执行率98.29%,扣0.0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为做好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资金执行程序,提高项目资金执行效率,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内部控制制度》,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严格要求,保障了专项经费使用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报销单据完整,各项资金支出均符合相关规定。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巴彦淖尔分站在项目过程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要求,其中包括:收支业务内部控制、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项目管理方面均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管理及监督,但项目过程管理有效性不足,缺少巴彦淖尔分站本级针对该项目内容的业务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分析

巴彦淖尔分站能够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均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审批手续完整,报销单据齐全,财务核算准确;对上级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项目支出方向及使用进度符合项目实际,项目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但《水、土环境能力建设合同》内容规定提供培训、未见相关培训记录,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留痕缺失,合同规范性不足。

扣分原因:制度建设不够健全,过程管理有效性不足,扣0.5分;合同管理规范性不足,扣0.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总分40分,得分40分。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5个四级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权重

权重得分

得分率

C产出

40分)

C1产出数量

C11实际完成率

C111购置仪器设备数量完成率

10

10

100%

C2产出质量

C21质量达标率

C211购置仪器设备质量达标率

10

10

100%

C3产出时效

C31及时性

C311合同付款及时率

5

5

100%

C312项目完工及时率

5

5

100%

C4产出成本

C41成本节约性

C411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10

10

100%

合计

40

40

100%

1.产出数量

1)实际完成率分析

该项目年初共设置产出数量指标为“专用设备购置数量等于20台”。截至2022年底该项目已购置仪器设备20台,数量指标已完成,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3:仪器设备采购数量完成情况

序号

供应商

仪器名称

型号

计划采购数量

实际采购数量

大气环境能力建设

北京中环科仪科技有限公司

多气体检测仪(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非甲烷烃分析仪)

明华电子TY2000BMH3500B

1

1

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PID+FID检测器

明华电子MH3500C

1

1

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

明华电子MH1205

4

4

便携式气象参数检测仪

明华电子MH7100

1

1

降尘样品自动蒸干、浓缩仪

容广RGJ-4    RGN-4

1

1

对讲机

摩托摩拉XiR    p6620i

4

4

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内蒙古彼德科技有限公司

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

西安佳谱Eamx-500

1

1

显微镜

舜宇-RX50

1

1

自动蒸馏仪

顺昕6000pro

2

2

消解仪

顺昕1200

2

2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哈希2100Q+HQ2200

2

2

合计


20

20

2.产出质量

该项目年初设定质量指标共两个,一是“设备验收合格率≥98.00%”,二是“政府采购率等于100%”。截至2022年底,根据水、土环境能力建设《供货验收单》及大气环境能力建设《验收报告》,该项目“设备验收合格率≥98.00%”已基本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4:仪器设备质量完成情况

项目

供应商

仪器名称

预期质量指标

完成质量指标

验收时间

大气环境能力建设

北京中环科仪科技有限公司

多气体检测仪(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非甲烷烃分析仪)

应验收

已验收

20221221

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PID+FID检测器

应验收

已验收

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

应验收

已验收

便携式气象参数检测仪

应验收

已验收

降尘样品自动蒸干、浓缩仪

应验收

已验收

对讲机

应验收

已验收

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内蒙古彼德科技有限公司

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

应验收

已验收

20221220

显微镜

应验收

已验收

自动蒸馏仪

应验收

已验收

消解仪

应验收

已验收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应验收

已验收

截至2022年底,根据该项目《备案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文件,该指标“政府采购率等于100%”基本完成,但“政府采购率等于100%”作为质量指标对比参照结果明显性不足,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

3.产出时效

该项目年初设定时效指标为“项目完成时间≤1年”项目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在执行过程中,该项目收支工作,实行申报、拨付申请资金,项目执行基本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但项目时效指标呈现性不足,可衡量性不高。工作小组根据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文件要求,重新设定了时效指标,分别为“合同付款及时率”及“项目完工及时率”。截至20221231日,项目付款及时,付款金额无误。“项目完工及时率”及“合同付款及时率”已基本达标。具体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5:仪器设备合同支付完成情况

供应商

仪器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万元)

验收日期

合同日期

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合同支付时间

实际支付时间

北京中环科仪科技有限公司

多气体检测仪(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非甲烷烃分析仪)

1

94.70

20221221

2022126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70%66.29万元)。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28.41万元)。

签订合同截至20221221日支付66.29万元。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截至202316日支付28.41万元。

签订合同2022128日支付66.29万元。
验收合格后20221222日支付28.41万元。

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PID+FID检测器

1

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

4

便携式气象参数检测仪

1

降尘样品自动蒸干、浓缩仪

1

对讲机

4

内蒙古彼德科技有限公司

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

1

108.76

20221220

2022126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70%76.13万元)。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32.63万元)。

签订合同截至20221221日支付76.13万元。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截至202317日支付32.63万元。

签订合同2022129日支付76.13万元。
验收合格后20221221日支付32.63万元。

显微镜

1

自动蒸馏仪

2

消解仪

2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2

4.产出成本

202210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采购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大气环境能力建设预算金额98.00万元,水、土环境能力建设预算金额109.00万元。根据2022125日《中标通知书》显示,大气环境能力建设中标金额为94.70万元,水、土环境能力建设中标金额为108.76万元。在此数据基础上巴彦淖尔分站成本节约率为1.71%。巴彦淖尔分站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手段。

(四)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总分20分,得分16分。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4个四级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权重

权重得分

得分率

D效益

20分)

D1项目效益

D11实施效益

D111社会效益

4

3

75%

D112生态效益

4

3

75%

D113可持续发展

4

2

50%

D12满意度

D122工作人员满意度

8

8

100%

合计

20

16

80%

1.实施效益

1)社会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按照《2021年内蒙古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具备大气环境、水、土环境监测能力,全面提升了巴彦淖尔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能够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服务,为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和对策提供了基础数据和科学支撑。但该项目设备监测数据均为2023年监测数据,未见该设备2022年监测数据,社会效益呈现效果不足。

  1. 生态效益

该项目实施符合国家生态环境发展政策,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依据。但该项目设备监测数据均为2023年监测数据,未见该设备2022年监测数据。生态效益呈现效果不足。

3)可持续发展

该项目年初设置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监测能力完善和提高”,未考虑设备使用年限,该项目设备使用年限未见佐证材料,可持续影响呈现效果不足。

扣分原因:项目效益佐证材料不充分,效益呈现效果不足,扣4分。

2.工作人员满意度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项目资料,评价工作组设计了满意度调查问卷,针对购置的仪器设备、项目实施等问题进行了工作人员匿名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经过问卷发放、回收、汇总等环节,该工作人员满意度为94.00%,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工作人员满意度≥90.00%的目标。满意度结果详见满意度调查问卷汇总分析(附件2)。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全面实施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自下而上组织好各级自评,按规定时限保质保量撰写上报自评报告。严格做好绩效监控,逐步建立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

  1. 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决策

经评价发现,该项目绩效指标不够明确、合理性不足。绩效总体目标未明确具体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对比参照结果明显性不足、时效指标未确定关键性时间节点、可持续影响指标未考虑设备使用年限。

(二)项目过程

1.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性不足

水、土环境能力建设合同内容规定提供培训、未见相关培训记录,合同管理规范性不足。

2.项目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该项目过程管理有效性不足,缺少巴彦淖尔分站针对项目内容的业务管理办法和管理规范,管理体系及制度体系建设健全性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效益

项目绩效成果资料支撑不充分。该项目绩效资料归集不充分,效益指标的佐证资料不足,未能体现财政资金支出所实现的绩效成果。且本项目总体满意度虽已达到年初设定指标值,但该项目设备监测数据均为2023年记录监测,未见该设备2022年监测数据,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呈现效果不足;因该项目年初设置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监测能力完善和提高”,未考虑设备使用年限,该项目设备使用年限未见佐证材料,可持续影响呈现效果不足。

七、有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意识,规范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依据相关政策、规划、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按照项目性质确定各项产出值,明确工作进度,质量指标应结合项目购置计划及实施内容设置此指标;时效指标应确定关键性时间节点,结合项目购置计划、合同设置;可持续影响指标应考虑设备使用年限,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夯实基础,为事后绩效评价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合同管理程序

加强合同履约事项、时效、过程管控及验收环节管理,对项及时履行延期程序并签订补充协议,加强合同管理过程中资料留痕,合同规范性不足。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有效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严防法律风险。

(三)科学归集项目绩效成果

注意项目实际执行效果资料的收集,在项目执行结束后对比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未执行的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加强与年初计划目标和往年情况的比对,充分反映项目绩效的改进和提升情况。

  1. 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理念

制定年度效益目标应符合年度工作任务的可评可测性,注重搜集整理项目绩效管理和绩效成果资料,加大分析力度,以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基本要求。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蔚效意        联系电话:0471-4632371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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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