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拟订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政策、规划;承担碳排放履约与考核、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技术支撑工作。
2.拟订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3.拟订自治区排污许可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全区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技术支撑工作。
5.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宣传工作,协调盟市开展相关技术工作;承担全区温室气体减排、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等平台的相关技术工作。
6.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碳排放技术科、排污权交易科、排污许可技术科、减排核算科
负责人:和小平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32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